近日,曾经的手机巨头“金立”别法院正式裁定破产,无论是经营问题,还是市场环境问题,亦或是董事长赌博问题,最终结果是金立走向破产的境地,破产清算以后,一共欠了202亿的债务,这个数额不是巨款能形容的,说超级巨款都不为过。说起破产清算,无论是普通人,还是企业领导者,你们又知道多少?接下来博文给你们细细道来。
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,由清算组接管公司,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、评估和处理、分配。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,组织股东、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。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、政府主管部门、证券管理部门等,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、律师、评估师等。
破产清算会计是以企业主体资格灭失和终止生产经营为基本前提,并通过清算来实现消灭特定企业主体资格并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。企业被宣告破产后,清算组作为一个新的会计主体出现。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,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,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,如历史成本原则。同时,在破产清算会计中,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。如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,建立新账结转期初余额时,由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,不能直接按照破产企业有关科目的余额转入,作为期初余额,而应当按照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记账,并对不符合资产定义没有变现价值的账面资产如待摊费用、递延资产予以核销。而按照可变现价值确认记录破产财产价值,就存在如何确定破产财产的可变现价值问题。
看完破产清算依据以后,相信大家都会明白金立欠下的202亿债务都是有法律依据的,更多公司工商问题,可在博文网站内进行搜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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